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
鲁安发〔2021〕2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我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