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高中与在青高校合作建立专业认知
实践基地的意见
青教通字〔2017〕43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有关民办高中学校,在青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6〕7号)文件精神,适应新高考改革对学生生涯规划能力的新要求,探索普通高中与高校联合育人模式,加强普通高中学生专业认知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创造条件和机会。现就做好普通高中与在青高校合作建立专业认知实践基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依托高校建立一批高等教育专业认知实践基地,纳入“社会课堂”管理,向全市普通高中开放。2017年计划建成15个基地,至2020年累计建成50个基地。
(二)培养学生专业认知和生涯规划能力,提高适用新高考“3+3”制度下科目的选择能力。
(三)提高高中教师对高校专业课程设置的通识能力及对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能力。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新高考选课走班和“专业+学校”志愿选择等问题,在充分调研普通高中学生内在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科学规划普通高中与在青高校合作机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工作措施。
坚持创新驱动。创新课程开发形式,聚智众筹开发专业认知课程,充分调动普通高中和在青高校师生参与课程开发管理的积极性。要创新课程学习方式,校外教育与校内教育、实践学习与网络学习有机结合。
坚持特色发展。推动普通高中特色课程建设。聚合更多的课程资源,优化高中学校校本课程体系。
三、重点工作
(一)合作建立专业认知实践基地。普通高中与在青高校加强沟通,依托高校院系建设专业认知实践基地,合作开发适合高中学生的专业认知课程,组织开展专业认知特色活动。基地设专人负责接受高中学校预约,协调组织开展专业认知课程与实践活动,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基教处、高教处、教科院)
(二)共同开发专业认知课程。鼓励在青高校根据高中学校需求,立足本校专业特色遴选院系负责基地建设工作。各基地通过举办专业知识讲座、制作专业介绍宣传册页或微信及微视频等形式,帮助高中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了解高校专业课程设置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情况,为学生完成高中选课、升学专业方向选择及职业规划提供帮助和指导。普通高中要合理规划学校课程,将专业认知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主动邀请基地专家走进校园,为教师及学生搭建各类学习平台。有条件的学校适时引入大学先修课程,为普通高中学生深入了解高等学校专业课程搭建平台。高中学校要组织教师参加高校专业课程设置及各专业就业方向等通识培训,提高高中教师的生涯规划指导能力,为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专业选择提供服务。(责任单位:高教处、基教处、教科院)
(三)组织专业认知特色活动。鼓励在青高校发挥专业认知实践基地作用,成立由教师牵头,以研究生、学生社团、志愿者等为主体的团队,面向高中学生适时举办校园开放日、夏令营、冬令营、科学营等活动,开放大学校园和实验室。高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参与相关活动,确保活动高效有序。鼓励在青高校学生社团与高中学生社团结对开展活动,为高中学生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责任单位:基教处、高教处)
(四)拓宽信息交流与合作渠道。加强专业认知信息化建设,建立“青岛市中学生专业认知网”,提供各专业推介慕课课程,方便学生网络查询大学专业设置信息,学习相关课程。搭建在青高校与普通高中的交流平台,通过举办座谈会、培训会等方式,促进双方的深入沟通与了解。(责任单位:基教处、装备信息中心、高教处、教科院)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在青高校专业认知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小组,对专业认知实践基地建设进行规划、组织、指导和推动实施。有关处室根据专业认知实践基地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各自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责任单位:基教处、高教处、教科院、装备信息中心)
(二)制度保障。建立遴选挂牌制度。高中学校要认真调研并提供学生的专业兴趣现状,在青高校提供拟申请建立专业基地的院系及专业情况,由市教育局综合分析确定建立基地专业清单,遴选在青高校院系与高中学校结对,挂牌开展专业认知实践基地工作。建立基地试点制度,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普通高中和在青高校院系率先建立基地开展工作,形成经验后逐步扩大基地的专业领域。建立基地建设评估机制,市教育局邀请有关专家参与专业认知实践基地建设的指导与考核。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基地建设的统筹管理与协调,为在青高校与普通高中的合作提供有效的支持与帮助。基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与分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工作的实效性。(责任单位:基教处、高教处、教科院、装备信息中心、督导室、各区市教体局)
(三)经费保障。建立基地经费补助机制,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在青高校组建团队、建设专业认知实践基地、用于基地日常运转;支持建立“青岛市中学生专业认知网”并做好日常管理与维护。各区市、各普通高中要加大经费投入,为提高学生专业认知实践能力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基教处、高教处、计财处、装备信息中心、教科院、各区市教体局)
青岛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日
附件
普通高中与在青高校合作建立专业认知
实践基地第一期建设重点工作
一、成立在青高校专业认知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对专业认知实践基地建设进行规划。
责任单位:基教处、高教处、计财处、装备信息中心、教科院
完成时间:2017年6月
二、组织普通高中开展校内调研,汇总提报学生专业兴趣现状。
责任单位:基教处、教科院
完成时间:2017年6月
三、组织在青高校向市教育局提供拟申请建立专业基地的院系及专业情况清单。
责任单位:高教处
完成时间:2017年7月
四、遴选在青高校院系与普通高中学校结对,组织开展专业认知实践基地建设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基教处、高教处、教科院、装备信息中心
完成时间:2017年9月
五、组织普通高中教师进行第一期高校专业课程设置通识培训,由各实践基地高校派专家开设讲座。
责任单位:基教处、教科院
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六、搭建“青岛市中学生专业认知网”。建立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基教处、装备信息中心、教科院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七、推动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专业认知课程与实践活动计划,加强与基地联系按计划组织学生开展学习与体验活动。
责任单位:基教处
完成时间:2017年11月起
八、组织各基地向“青岛市中学生专业认知网”提供专业推介慕课。
责任单位:基教处、装备信息中心
时间:2018年3月起
九、组织普通高中教师进行第二期高校专业课程设置通识培训,由各实践基地高校派专家举办讲座。
责任单位:基教处、教科院
完成时间:2018年3月
十、召开工作小组基地建设工作总结会。
责任单位:基教处、高教处、教科院
完成时间: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