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关于择优选聘任课教师有关规定

发布者:实验中心发布时间:2018-02-19浏览次数:131

海洋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关于择优选聘任课教师有关规定


为了保证中心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以《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优化中心教师队伍职务结构,提高中心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聘请高素质的人才担任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聘任工作有关规定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聘任原则

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定期考核。

三、教师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心实验教学、责任心强,事业心强,关心中心发展,愿意为中心的教学服务。

2、服从中心的整体工作安排,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3、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需有生物学专业知识背景;熟悉相应学科的知识体系,有较强的实验动手能力,理论基础扎实,试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在教师岗位聘任时,优先聘任目前正承担着本科生同门课程理论课教学的教师;在实验技术岗位聘任时,优先聘任长期工作在实验教学第一线且具有较高实验室管理经验的人员。

4、教师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当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学和科研骨干,实验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当是热心实验教学、责任心强且具有较好实验技术水平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5、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四、教师聘任程序

( ) 资格审查

教师应聘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便验核。

( ) 面试和考察

教师初审合格后,应填写《中国海洋大学聘任教师登记表》,然后由组织人事处、科研处和中心对应聘教师的教学水平、业务能力进行面试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提交中心主管教学领导审核。

( ) 人事处审批

中心主管教学领导将审核结果上报人事处审批,择优聘任。

( ) 聘用

审核合格的教师与中心签订聘任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中心一份,应聘教师一份,人事处一份。

五、教师聘任期限和待遇

教师聘任期限一般为2 年。待遇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教师管理

1、聘任教师应遵守中心的教师工作规范和其他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教学的组织工作。

2、聘任应根据中心课程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根据教学大纲和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编写教学进程表和学科教案,确保教学质量。

3、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调、停课,不得随意找人代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的,需在授课前12 小时以内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4、科研处、中心应加强对聘任教师的教学检查与评估。

5、对于教学质量明显下降、出现严重实验教学事故、不称职或不负责任的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中心有权终止其教学工作,解除聘用关系。

七、本规定由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修订